强督办 两回复 重考核 多宣传 广饶县党政领导共同督办推动政协提案落实
2015-11-20 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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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督办 两回复 重考核 多宣传
广饶县党政领导共同督办推动政协提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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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大力支持县政协通过提案履行职能。县党政领导坚持与县政协领导一起督办重点提案,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考核,推动承办单位加大提案办理落实力度,进一步提升了全县政协提案办理质量。
党政领导共同督办,提案办理实现高层运作。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县政协制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建立起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共同督办提案机制。县政协每年将部分事关全县大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建议措施可行的提案,遴选为重点提案,呈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批。各位县领导对重点提案的批示意见,由县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县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及时转交相关承办单位,由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及时告知相关提案者。在每年上半年提案办理过程中,按照“谁签批、谁督办,谁分管、谁督办”的原则,县政协积极邀请各位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与政协主席、副主席一起分别领衔,带领县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县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和县政协机关各委室负责人,组成若干个督办小组,到各个承办单位集中督办重点提案。督办活动中,各位县领导听取承办单位关于重点提案和其他一般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实地察看部分提案办理落实现场,并就进一步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出要求。同时督办提案还与提案办理协商紧密结合,督办活动分别组织相关提案者参加,让提案者了解办理进度,与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协商。近两年各位县领导共对96件重点提案、441件一般提案进行了督办,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到位、落实到位,一大批提案所提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组织提案二次回复,督促承办单位兑现办理承诺。县党政领导共同督办提案后,在承办单位第一次答复的基础上,每年下半年组织承办单位对部分提案开展二次回复。即对承办单位承诺解决、计划解决但尚未办结的提案,由县政协提案委员会筛选,由县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和县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下发督查通知单,要求相关提案承办单位于年底前将这些提案的落实进展情况,再以书面形式第二次回复提案者,让政协委员更加知情知底,全面详细地了解所提提案的落实过程及最新进展情况。二次回复后,县政协直接征求各提案第一提案人对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的意见,并且规定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的满意度,以二次回复为主要依据,使承办单位在做好提案答复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案落实。
注重提案工作考核,完善提案办理督查考核制度。县委、县政府每年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的“履职尽责服务中心情况”项目,并不断加大考核权重。今年重新修定了《县直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和《县直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服务中心情况考核计分办法》,将提案办理时限、答复情况和办理质量进一步细化、量化,把承办单位是否按规定时限办理、是否按要求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面对面答复委员、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是否满意等作为评价办理成效的基本内容。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每年底在县政协常委会议上分别通报所属部门提案办理情况,接受政协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县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和县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平时积极开展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发挥协调作用,强化工作督导,对重点提案和所有一般提案全部纳入督查工作范围,主动加强与县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对接,及时沟通提案办理落实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提案工作影响力。每年年初将全部提案目录张贴在公开栏,每年年中将提案办理情况通过广饶大众报进行通报,接收社会舆论监督。在广饶大众报、广播电视台开辟提案追踪栏目,组织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直接到现场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追踪报道。全县上下形成了自觉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抓好提案落实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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