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余万元农村低保金发放到位
针对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不断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今年以来,市民政局不断加强农村低保的动态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家庭真正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坚决防止和清除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冒牌”户。
该局通过对全市享受农村低保居民的调查核对,对应纳未纳入低保的居民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已经走出贫困范围而不符合低保要求的或者死亡人员进行清理,今年以来,共取消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农村低保居民167人,节省保障资金约4万元。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10659位低保人员的保障金,已全部通过农村信用社进行了社会化发放,发放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