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纪实
近年来,我市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加快改善敬老设施建设,全面增强管理服务能力。2005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4100万元,对全市15处镇级敬老院进行了扩建改造,筹资3.5亿元,新建了乳山市社会福利中心,使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3000个。目前,全市2617名五保对象中有1048人得到了集中供养。
完善保障机制
我市在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健全完善各项机制,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健全三级档案网络。我市加大五保对象普查工作力度,做到摸清底数、完善档案,特别是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颁布后,我市对15个镇(街道)601个村的五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与符合条件的对象重新签订了五保协议,发放了“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所有五保对象登记造册,实行微机化管理。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坚持以县级财政投入为主体,积极筹措供养资金,为保障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提供了财力支撑。2013年,我市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45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2700元。
强化资金规范管理。将五保供养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了五保资金专用账户,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对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实行供养资金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渠道及时兑现到五保供养对象手中;对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将供养经费拨付到各敬老院账户,实现经费使用的公开化。
实施设施改造
在五保供养设施建设上,我市坚持“市镇财政主体投入、经济强村自主投入和其他层面的社会投入”三投入原则,切实为供养对象提供舒适环境。
我市强化政府在五保供养投入上的主导作用,按照“先急后缓、整体提升”的思路,分期分批对原有设施进行扩建、改造。近年来,累计投入资金2600多万元,对镇级敬老院进行了全面改造;充分发挥部分村集体经济实力强的优势,积极引导村级组织兴办养老公益设施。目前,我市由村集体投资兴办敬老院4处,其中大陶家村计划投资5亿元建设的乳山市社会福利中心,规划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集养老、康复、旅游、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目前一期工程已投入使用,新增养老床位1000个、康复床位150个;我市还通过加大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养老事业的积极性,共兴建民办公助敬老院3处,形成了“政府主导、各级联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提高管理水平
近年来,我市将强化队伍建设、优化养老服务作为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确保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全面推进。
配齐配强基层队伍。一方面,建立健全了市镇村三级管理网络。各镇成立了社会救助中心,配备了3—5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镇五保供养工作的协调管理;每村确定一名民政工作联络员,对本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定期走访、协助服务。另一方面,定期开展基层民政主任、敬老院院长、财务人员集中培训、外出参观、典型交流等多种活动,提高队伍素质和办事能力。2012年,我市先后举办针对基层管理队伍的各类培训活动9次。
强化敬老院制度管理。建立了量化考核制度、院长负责制度和院务公开制度,制定了《敬老院工作考评实施细则》,实施百分制量化考评;各敬老院院长和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全市15处镇级敬老院都设立了监督台、举报箱和财务公开栏,把入院五保老人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敬老院工作的重要标准,实现了入院老人由被动管理到主动参与的转变。
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我市为各敬老院新上了暖气、太阳能、电视机,配套了娱乐室、健身器材和医务室、医务人员,对入院老人建立个人医疗档案,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就医服务。同时,将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新农合范围,并在老人自愿的前提下,根据其身体状况,组织参与生产劳动,既锻炼了身体,又充实了生活。近年来,我市先后为各敬老院无偿划拨生产用地260亩,去年通过种植蔬菜等经济作物,实现经济收入50多万元,为改善提高五保对象的生活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