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四类工业节能设备进行财政补贴
近日,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我市将对四类工业节能设备以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推广,旨在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减少化石能源消耗,推动社会节能减排降耗,拉动节能产品市场需求。
根据国家安排,企业购买使用纳入国家财政补贴目录(第一批和第二批)的四类工业节能设备,符合国家和省惠民政策要求的,国家将对购买企业、单位直接进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财政补贴。此次列入财政补贴的四类具体节能设备为:高效节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高效节能通风机、高效节能清水离心泵、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按照“事先预拨、事后清算”原则,目前补贴资金已逐级预拨到市财政局。具体申报材料、申报程序、供货商的选择及相关表格等信息可咨询市经信局节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