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严查大车违法占用高速左车道
记者从山东省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从4月1日至6月30日,高速交警将开展集中整治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左侧车道专项行动,大型客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左侧车道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
山东省高速交警总队政委左明亮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交警部门将对以下5种情况予以查处,并处200元罚款、记3分。
这5种情况分别是: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大型客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是不允许进入左侧车道行驶的,但考虑到山东省高速公路实际情况,大型客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超车时,允许临时借用左侧车道,但超车时车速不得低于该车道最低限速值的20%,即时速不得低于80公里,超车后要立即返回右侧车道,禁止超车后继续占用左侧车道行驶。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禁止大型客车、中型、重载货汽车驶入最左侧车道。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中间车道车辆行驶速度不得低于该车道最低限速值的20%,即中间车道时速不得低于72公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60公里。大型客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违反指示标志上坡路段超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