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两年投入1300万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自2013年开展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项目)活动以来,省财政已投入奖励资金1300万元。其中,2013年600万元,2014年7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在全省开展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项目)活动,推动公共文化管理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的创新。
据介绍,奖励标准为市级项目每个60万元、县级项目每个50万元、示范点项目每个10万元。今年,全省(不含青岛)共评选表彰济南、东营、烟台、潍坊、威海5个市级示范区,济南市历下区等15个县级示范区,济南市书香泉城全民阅读节等25个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