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文学艺术奖的建议
提案人:张敬滋
内容:
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深刻指出: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民族精神力量的交互发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就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没有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高书良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未来五年乳山要深入实施“工业立市、旅游兴市、文化活市”三大战略。可以说从国家到地方,前所未有的把文化发展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乳山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也产生了一大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作家和艺术家,就是目前,乳山活跃的文学艺术队伍也远超文登和荣成。位居威海之首。但同我们的势力和总体发展地位不适应的是:我们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我们应借鉴文登、荣成的做法,设立文学艺术奖,进一步有效激励和推动我市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解决办法:
设立文学艺术奖。每年度对我市图书出版、创作发表、艺术成果等进行评选奖励。例如图书出版一项。凡是我市范围内的正规出版社推出的文学艺术作品集,文化主管部门应予以每部作品3000-5000元的出版奖励。再如书法、绘画、摄影等艺术创作方面,凡在省级以上获奖的,地方文化主管部门是否也同步进行适应的物质奖励。
设立文学艺术奖,也包括三年或者五年评选一次地方的“五个一”工程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