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采纳委员建议让城乡低保更“阳光”
目前,临邑县城乡低保对象的复核工作全部完成,共注销死亡、出嫁、脱贫等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1000余人,使城乡低保更加“阳光”了,这得益于临邑县政协委员刘建的一个建议。
近年来,临邑县城乡低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范围、低保标准、补差水平正在逐步提高。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着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隐性收入难以界定、动态管理难以到位等问题。“有的低保户经济并不困难,他们认为政府的钱不拿白不拿,通过熟人、关系享受着低保,而部分家庭真正困难的群众却因各种因素未能纳入到低保范围;有的低保户认为不受累就有钱拿,滋生了等、靠、要的惰性思想,终日游手好闲,不思进取。”刘建是一位来自临邑县基层的政协委员,一直关注低保工作,他建议,进一步完善低保申报审批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复核力度,提高动态管理水平,使城乡低保更加公开、公平、“阳光”。
该县民政局积极采纳建议,大力开展了“阳光低保”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民政局长、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的“阳光低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从有关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五个工作组,采取实地查看、面对面交流、询问邻里等方式,对所有在保和今年拟增的低保对象进行核查,多渠道开展信息核对,利用城乡居民家庭信息状况核对系统,协调人社、房管、车管、工商等部门,对所有在保及拟增对象逐一核对其工资、房产、车辆、工商登记、纳税等情况,超出低保条件的及时反馈给主管单位,办理退保手续,切实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有进有出。